【民族政策宣传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17)

发布日期:2025-05-27阅读次数: 2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两个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引党的民族工作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以下简称《读本》)共分14章,从历史方位、重要任务、工作主线、重要保障等方面,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作了阐释。自治区民委微信公众号将陆续推出《读本》内容,敬请关注。


二、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

在我国,各民族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仅如此,法律还为各民族平等的政治参与给予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十五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少于二分之一。人口特少的其他聚居民族,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少数民族代表人数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人数的比例,均高于同期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