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与内蒙古自治区签署科技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0-12-08阅读次数: 1442
11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上海交通大学科技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上海交大闵行校区新行政楼会议室举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主席布小林,副主席郑宏范,政府秘书长包振玉,科技厅厅长孙俊青,包头市委副书记、市长赵江涛,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姜斯宪,党委副书记、校长林忠钦,常务副校长丁奎岭,副校长毛军发参加签约仪式并座谈交流。签约座谈由姜斯宪主持。
林忠钦作上海交大校情汇报。“因图强而生,因改革而兴,因人才而盛”的交通大学,经过百余年的创新发展,已经形成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办学格局,近年来,更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创新能力、科学研究、服务国家战略、国际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优异成绩,明确了“三步走”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学校希望与内蒙古自治区以此次深化科技合作为契机,开拓创新、携手并进,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为服务区域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上海交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孙宝德,包头市市长赵江涛介绍了上海交大与内蒙古自治区的合作情况。自2010年内蒙古与上海交大签署《人才与科技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双方合作不断加深、更加务实,特别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自成立以来成果丰硕,并“立足包头,辐射内蒙”,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已与呼和浩特、鄂尔多斯、锡林郭勒、通辽等盟市展开合作,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做出了贡献。
布小林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上海交大长期以来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布小林表示,内蒙古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煤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内蒙古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国家现代能源基地,迫切需要通过加强科技交流合作,吸引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为内蒙古服务。上海交大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科技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新起点,内蒙古将认真落实科技合作协议的各项内容,创新体制机制,营造更加便利的产学研合作环境,实现双方互利共赢目标。
在布小林、包振玉、孙俊青、赵江涛、姜斯宪、林忠钦、毛军发、孙宝德等共同见证下,郑宏范和丁奎岭代表双方,签署科技合作协议。按照协议,双方将在原有良好合作基础上,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为重点,以创新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培育为支撑的全面科技合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上海交通大学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促进内蒙古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带动内蒙古产业转型升级。
内蒙古自治区驻上海办事处及自治区、包头市有关部门,上海交大党政办、科研院、地方合作办、机动学院、电信学院、材料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科学学院、农业与生物学院等职能部门和院系参加签约仪式和座谈交流。
作者:张文清 摄影:梅秋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