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材料研究院)关于举办“稀土+”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第二轮)

发布日期:2024-07-01阅读次数: 374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博士后学术交流计划的通知》(博管办〔2024〕31号),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包头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承办的 “稀土+”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拟于2024年8月在包头举办。活动旨在紧密围绕包头市“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促进“稀土+”各领域高端人才在基础研究、前沿科技和高端技术方面的深入交流。具体安排如下:

1.活动名称

“稀土+”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

2.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

包头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

3.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1-23日

8月21日 全天报到

8月22日上午 主会场活动

8月22日下午 分会场活动

8月23日上午 调研企业

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宾馆

4.参会人员

诚挚邀请在稀土领域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专家学者、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入选者,青年学者、博士后、博士生,政府和高校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联合培养单位代表共计约200人参会。

5.活动形式

本次学术交流活动采取大会主旨报告、分会场专题报告与讨论、企业调研等形式进行交流。通过会议报告和会后交流,实现区外专家与区内学者的广泛接触。

活动交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地质、采选、冶金提取以及稀土在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永磁材料、功能材料、玻璃陶瓷、轻工、农业、医药等领域的应用等方向。

6.论文征集和评选

征文范围和要求。在参加本次活动的代表中征集与稀土相关且未公开发表过的论文。征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为投稿者本人。若投稿为即将或已经发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学术会议上的论文,请注明。论文须围绕“稀土+”主题,体现前瞻性、创新性、实用性,选题新颖、观点鲜明、资料准确详实,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和交流价值,或反映所研究领域的先进水平及发展趋势,或反映最新科研成果的研究进展与实施情况。论著类论文以摘要为主,摘要由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个部分组成,字数300-800字;个案及综述类论文摘要可不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摘要总数300-500字。

征文提交。本次活动鼓励参会代表提交论文,但不以提交论文为必要条件。摘要及论文征集时间为即日起-8月10日。摘要及论文(DOC格式)发送至邮箱:sjtubt@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单位-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论文(摘要),并附手机号码。

优秀论文评选和交流。邀请知名学者担任评审专家,评选出若干优秀论文,并颁发奖金和证书。获奖论文将受邀在分会场进行口头报告。

优秀会议论文经组委会评选后有机会推荐至由中国稀土学会、包头稀土研究院主办的学术期刊《稀土》。该期刊创刊于1974年,为中国稀土学会会刊,是一份以反映我国稀土提取和应用科学为特点的综合性科技刊物,内容包括稀土地质、采选、冶金提取以及稀土在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永磁材料、玻璃陶瓷、轻工、农业、医药等领域的应用。

7.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不收取会务费、餐食费,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

参会报名截止时间:8月5日

联系电话:

15848828783   李老师  

18686129930   韩老师

0472-6860669

邮箱:

liyzh1983@163.com

sjtub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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