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8阅读次数: 100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科技部“部署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国家高新区视频会议”任务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0〕44号),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在孵企业现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


一、岗位介绍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应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崇尚科学精神,具有创新精神和进取心、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

3、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聘用人数

科研助理聘用人数共计10人。包含农业相关专业、生态环境相关专业、材料技术、机械工程、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电气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与仪器、车辆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软件工程等专业。


四、岗位招聘需求

1、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2、细心仔细,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和解决问题能力;

3、农业相关专业、生态环境相关专业、材料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测控与仪器、车辆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软件工程等专业。


五、岗位聘用及管理

科研助理岗位属临时性岗位,非事业编制。应聘成功人员与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引进孵化的上海交大呼和浩特科创中心入驻单位和项目技术合作单位签订协议。


六、岗位待遇

薪酬标准参照入职单位同级同类岗位确定,按规定为科研助理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0日。

2、报名方式

简历与相关应聘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sjtubt@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2023年科研助理+姓名+专业名称。

设岗部门将对应聘人员应聘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设岗部门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对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3、工作地点:呼和浩特市。


九、其他事项

1、为确保信息沟通顺利,应聘者请认真核查个人联系方式。

2、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实或其他违规现象的,终止应聘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设岗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0472-5358281